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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 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 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023-03-22 14:59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

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全省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现就做好《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制定实施《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我省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现实需要和重大举措;既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重大政治要求。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贯穿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要加强学习教育。 各高校要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和行政部门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党组织要通过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学习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活动,系统化、常态化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要求。要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作为各类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培训。要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通过学习、教育和宣传,使广大教师深化认识、入脑入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好老师要求。

、要完善规章制度。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规定和我省《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结合实际系统谋划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各项教师管理制度。要完善教师招聘和资格认定制度,建立科学完备的评价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察。要完善教师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师德师风纳入学校日常行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社会服务、交流合作、考核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之中,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在教师考核评价中的首要位置。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失范处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要强化管理监督。 各高校要建立多元化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强化对教师全方位服务与管理。要畅通师德师风受理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书记、校(院)长网络公开信箱,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受理。要将师德师风监督管理纳入院系和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在开展课题教学检查、项目评估或结项验收等工作的同时监督检查师德师风情况,并纳入检查、评估、验收等报告;要采取措施,切实强化师德评价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和聘期考核等工作中的作用。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要严肃违规惩处。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备案。要把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要迅速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依法应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必须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同时调离教师岗位或清除出教师队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严格执行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并于每年1月上旬和7月上旬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本校师德违规和处理以及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情况。

各高校学习贯彻落实《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情况,请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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