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人〔2023〕49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属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 函〔2023〕2 号 ), 现就我省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和推荐名额
2023 年,教育部拟认定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其中安徽省推荐名额为13个。全省各省属普通高校符合 条件的均可向省教育厅进行申报,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 1 个。
二、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 设为目标, 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 单位、创新团队(创建指标见附件 1 )。
三、办法程序
(一) 学校推荐。各校及时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组织各教师团队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校内申报团队认真进行评选,对拟推荐的团队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二) 主管部门审核。各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团队, 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遴选。省教育厅及时汇总各校推荐团队信息,对照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体系,组织专家择优遴选13个团队,按要求及时报送教育部。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 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 加强团队突出业 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省教育厅将对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 团队”的进行奖补, 并在申报省级人才项目、评优评先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对标创建指标体系, 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校创建计划、实施措施、工作进度、奖励办法及考评方式等。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职责要求,切实提供保障条件, 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 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动员。各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 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黄大年同志和前两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 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组织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和其他先进典型为榜样, 积极投身到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中去。
(三) 坚持原则,确保推荐质量。各校要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 突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要求,严格对照创建活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 坚持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 扎实做好“全国 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加强建设, 形成长效机制。前两批已认定的“全国高校 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要加强团队建设,强化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注重优势互补,不断激发活力,形成团队可持续发展机制。 前两批已认定的团队所在高校,要持续加强对团队的常态化管理,优化考评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并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团队建设的典型经验、重要进展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将依据创建指标体系对已认定的团队进行考察评估。教育部将通过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已认定的团队适时进行复查和考评,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资格并摘牌。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高校,最迟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前,将学校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推荐汇总表和经系统审核导出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5 份( 与申报系统内数据保持一致),报送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李建超,联系电话:0551-62815231, 电子邮箱: rsc@ahedu.gov.cn。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尚晨, 联系电话: 010-83988970 转 826。
全国统一技术咨询电话: 010-66090906-7。
附件: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