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8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13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专家对个人“双师型”教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同意黄永生、倪东、李卫民、韩明霞、徐加云、高敏、杨世河、谢波、许雁翎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
拟同意张四春、夏传余、梁丹丹、卢剑青、钱晶晶、钟静、邓勋、高源、季文、刘靓、杨凌、张平华、徐伟、张丽、芮芳、褚世居、梁春艳、闫小满、汤洁、何静、方悦、吕英、朱颖、佘海月、刘靖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
拟同意王秀珍、周婷、许伶、杨靖、刘姝珍、施芳芳、胡思民、崔婷婷、徐涛、杨秀生、胡承鑫、骆阳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周。若有异议,请向院相关领导、人事处、监察审计室反映。
人事处电话:82363233 82363029
人事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