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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高等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报告(摘要)
2018-10-29 17:31  

2018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省高等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紧抓“双一流”建设契机,科学谋划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步伐。紧紧围绕新时代对我省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深入研究我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科学谋划高等教育布局,引导全省高校继续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多元化办学,进一步完善有安徽特色的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加强分类指导,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分类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激发高等教育发展活力。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高等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短板,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科学自主选拔学生、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高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继续推行人事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编制周转池制度,落实岗位聘任自主权,盘活闲置编制资源,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提升办学基本条件,激活人才工作机制,释放人才活力。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强高校内部治理,落实全面加强党对高等教育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压紧压实高等学校党建和发展责任,增加高校办学活力。

三、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环境。不断健全高等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确保高校事业正常运转。加大对“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强化省级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推进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专业、领军骨干人才等项目建设。加大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努力缓解高校办学经费困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四、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引导高校将人才培养作为高等学校中心工作,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引导高校深化内涵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生为本,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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