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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6-10-27 17:00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我院发展步伐,早日建成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学院研究决定2016年下半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请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工作,或有意向来校工作的人士与院人事处联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条件与类型与条件

第一类人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二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三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中“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专业条件暂不限定。

三、应聘者报名,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交(递)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详细地址:巢湖市姥山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四、待遇

在学校工作期间,除享有院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外,学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由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第一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第二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第三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2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联系电话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51-82363029

特此通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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