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教秘人[2016]19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组织专家对个人“双师型”教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同意范家茂、周逢旭、项青云、解云、赵红、高云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
拟同意闫小满、高源、朱道林、唐玉文、伍东升、沈现青、姚丰、周敬勇、焦来荣、尹莺、章炳林、童晓红、余洋、陈亚玲、汤京花、韩路、吴正平、王庆生、江增宏、吴莉、王慧、王玉蓉、邹坤、王秀珍、孙美兰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
拟同意汤洁、苏琰、王福胜、蔡军、孙燕、胡木林、彭诚、朱颖、谢静安、陈则芝、吴珺、刘素芬、范士领、盛凯、储世居、梁春艳、付云霞、梁丹丹、胡霞、袁翠红、周忠玲、于海艳、何伯红、卢炜卓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
公示时间一周。若有异议,请向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审计室反映,电话: 82363029、82363943。
组织部(人事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