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双师型”教师第二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需向所属系部(兼职教师按所属系部)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系部整理好材料并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一览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交院人事处。
3. 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一周。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4日前,个人向系部交申报材料。
2、2016年12月16日,系部向院人事处报材料。
3、2016年12月21日,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并公示。
4、2016年12月27日—29日,向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提交认定工作报告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因认定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各系(部)、分院、继续教育学院,接到通知后,抓紧布置,落实安排,确保我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