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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019-08-23 17:55  

为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奋发进取,勇创佳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教育厅《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全省教育大会、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等会议精神。通过表彰先进,激发全校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将学校建设成为 “省内标杆、国内一流”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安徽省高职教育排头兵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村、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模范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改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商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间、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其他要求

1、优秀教师(实验员)的评选必须建立在省厅部署的教学质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2、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执行。

3、模范教师全校总名额为10人,由各学院推荐上报,拟推荐人必须建立在拟推荐优秀教师的基础上,2018年度考核应为优秀等次,同时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为优秀等次。

4、模范教育工作者全校总名额为5人,由各部门、学院推荐上报,拟推荐人选必须建立在拟推荐教育工作者的基础上,2018年度考核应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上报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8月28日前,以由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为单位按学校下发的推荐指标,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确定推荐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2、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需经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会议研究,二级学院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上报。

3、推荐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均须填报《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组织人事处网可下载),并由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二)评议审核

8月30日前,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对相应材料认真核查,核实推荐人选的各项先进材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各项考评,客观公正地做出审核意见。

1、推荐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实验员)材料报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

2、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材料报学生处审核签署意见;

3、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报学校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

4、推荐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材料报组织部(人事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评审。

(三)上会审定

9月2日前,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考评意见,报校党委会讨论、审批,拟定表彰名单,并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条件、范围、限额及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

2、优秀教师(实验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不得重复。

附件:

1、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08.23(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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