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施芳芳同志调整到建筑工程学院(筹)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聘任宋春华同志为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解聘其电大招生及系统办...[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高申海同志调整到宣传(统战)部从事文明创建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长职务。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9日[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任刘靖同志为驾校校长(副科级),解聘其汽车系学管秘书职务;丁怡琴同志调整到监察审计室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电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文飞同志调整到组织(人事)部工作...[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何小萍同志调整到工会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监察审计室秘书职务。 2016年10月31日[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任慈龙保同志为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解聘其基础部教学秘书职务;李华兵同志调整到财务处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经贸系教学秘书职务;解聘张海青同志兼任的办公室秘书科长职务。 ...[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童晓云同志任发展规划处(筹)筹备组组长;何世峰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筹)筹备组组长;赵红同志任经贸旅游学院(筹)筹备组组长; 裴正峰同志任科技处(筹)筹备组组长;范家茂同志任...[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费瑞林等涉及机构撤并有关人员安排如下,涉及到副科及以上干部的职务安排由党委研究后决定。一、实验实训中心1.费瑞林到教务处工作;2.孙浩到公管处(筹)工作;3.邹华兵到科技处...[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任赵红同志为经贸系副主任,解聘其技能鉴定站站长(培训部主任)职务;聘任刘冶光同志为汽车系副主任,解聘其校企办主任职务,聘任张孟同志为校医院院长兼医学分院副院长;聘任吴义...[详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梅亚松同志主持计算机系党总支工作;张明同志任医学分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详细]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推荐、考察等程序,经院党委研究同意,聘任施芳芳同志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夏元珍同志为基础课部思政教研室主任(副科级);汤京花同志为计算机系艺术设计教研室主任(副科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