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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靖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16-11-15 08:07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靖同志为驾校校长(副科级),解聘其汽车系学管秘书职务;

丁怡琴同志调整到监察审计室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电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文飞同志调整到组织(人事)部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医学分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解聘刘冶光同志兼任的驾校校长职务。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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