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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新招聘教师(辅导员)提交有关证书的通知
2017-09-15 09:26  

各位拟录用的教师、辅导员:

根据合肥人社局的要求,2017915日(个别人因特殊原因最迟18日上午交)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公告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职称等所有条件的证书、材料原件;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政审材料(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情况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要交原件(已交过原件的就不需再交了)。

4、辅导员的党员证明需要原件(已交的不是原件的要原件)。

18日下午材料报送合肥市人社局,如因个人原因材料提交不完整所带来的后果自负。

院人事处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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