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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一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7】114号
2017-04-05 09:1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一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2017]92号)精神,现就我市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皖政办〔20164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拔推荐。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汇总后于2017418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选拔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一份。报送纸质版,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提供。

  (二)各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电子word文档无需盖章,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其中突出事迹一栏须按“1、所获奖项情况2、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3、论文著作情况4、个人荣誉情况”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

  (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报送电子word文档,最后一页需盖章后扫描(PDF格式)。

   (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参与项目和课题立(结)项证明、论文著作、荣誉证书等,需报送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原件由市人社局审核后退还。以上材料均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纸质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

  (六)各类表格及文件可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行下载。

  联系人:郭延春

  联系电话:0551-63536511

  电子邮箱:hfrsjrcc@163.com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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