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电大: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科研管理和开发利用学校师资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教师业务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要求对教师业务档案认真收集、整理,建立以系部为单位,院人事处统筹的管理体系。
要求担任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按归属(兼课教师按专业归属)在本系部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纸质档案材料归系部存档管理,各系部(分院)、电大的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集中报人事处管理。
希望各系部(分院)、电大组织教师(包括属于本系部的兼职教师)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