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芳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分院、电大),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施芳芳同志调整到建筑工程学院(筹)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解聘其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宋春华同志为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解聘其电大招生及系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解聘裴正峰同志兼任的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解聘杜江同志医学分院实践教学秘书职务;

解聘范方田同志生物系团总支书记职务。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5日

打印责任编辑:陈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