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鼓山校区党工委、直属分党委、各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合肥第二开放大学)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汪洋同志任团委书记;

昌逸文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

聘任宋晓姣同志为鼓山校区管委会综合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梅雨林同志为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打印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