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靖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鼓山校区党工委、直属分党委、各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合肥第二开放大学)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靖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负责日常工作),原职务自然免去;

王继强同志任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解聘其保卫处副处长(负责工作)职务;

尹仕果同志任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免去其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职务;

免去杨光明同志原职务,另有任用;

邹坤同志任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原职务自然免去;

张升元同志任生物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徐薄同志为总务处社会服务管理科科长,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储骏同志为总务处公共事务管理科科长,原职务自然免去;

吴明丽同志任经贸旅游学院团总支书记,原职务自然免去;

孙月同志任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专职组织员,原职务自然免去;

佘海月同志不再负责轨道交通学院(筹)党总支工作,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许鹏同志为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负责行政工作),原职务自然免去;

梁雯婷同志任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伍东升同志为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劳志鸿同志为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江滔同志为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原职务自然免去;

聘任赵喜同志为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原职务自然免去;

毛炜同志任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团总支书记,原职务自然免去;

金楚婷同志任汽车应用与轨道交通学院专职组织员,原职务自然免去。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打印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