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机考勤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电大、各处室、直属机构等部门: 
 
 根据2014年5月12日党政联席会研究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杜绝各种考勤作弊现象,现将我院教职工上下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机考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的地点  
 
 各系部、分院和电大办公室设置考勤点一个,图书馆设置考勤点一个,行政楼二楼大厅设置考勤点二个。  
 
 二、考勤的时间和次数  
 
 1、行政后勤人员  
 
 上午:  
 
 上班:7:00-8:00之前为正常,8:15之后为迟到;  
 
 下班:11:30之后为正常,11:30之前为早退。  
 
 下午:  
 
 上班:13:30-14:00之前为正常,14:15之后为迟到(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4:30之前为正常,14:45之后为迟到);  
 
 下班:17:00之后为正常,17:00之前为早退(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7:30之后为正常,17:30之前为早退)。  
 
 2、专任教师周三下午  
 
 上班:14:00之前为正常,14:15之后为迟到(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4:30之前为正常,14:45之后为迟到);  
 
 下班:17:00之后为正常,17:00之前为早退(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7:30之后为正常,17:30之前为早退)。  
 
 3、全院教研室主任实行两天坐班考勤,具体时间由各系部(分院、电大)在每个学期初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1、各种请假等情况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中相关规定要求处理。  
 
 2、考勤统计工作每两周反馈一次,院领导和驾驶员考勤复核由办公室负责,无反馈信息视同默认。  
 
 3、各考勤点的考勤机由所在系部(分院、电大)负责保管。  
 
 注:组织人事处考勤员金纬同志,联系电话:82367072。  
 
 四、开始启用时间  
 
 2014年5月中下旬正式启用脸谱考勤机考勤。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