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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NO.2020017)精神,现在校内开展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选拔的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程序及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见附件。请各学院、部门在本部门群里积极宣传,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材料参加选拔,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78610189@qq.com。

人事处

2020年3月7日

打印责任编辑:陈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