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工程(2025-2027)的通知》(皖教秘〔2025〕216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 “职业院校名师(名匠)” 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省级选拔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限推荐 1 名 “职业院校名师(名匠)” 候选人。
二、主要申报条件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名师(名匠)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 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实训工作经 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 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主持或参与过(前 3 位)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研究项目, 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方面获奖,在区域和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申报名匠的兼职教师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 2 年以上,且教学比较稳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需提交《安徽省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工程(2025-2027 年)申报表》(附件 3)、《安徽省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工程(2025-2027 年)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4),均需提供电子版及单位盖章扫描件。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王宏老师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XX 学院 - 名师(名匠)推荐材料”。
3.材料审核:各二级学院需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省级文件要求,同时严格审核政治立场与师德表现,杜绝材料造假。
组织人事部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