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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安徽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5号)文件的要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2016年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领导组和设立测试工作办公室。  

领导组组长:邵一江  副组长:周晓隆  

领导组成员:各系部(分院)主任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地点:院教学楼D  

二、测试时间: 2016 6 5 日上午 800--1130      

三、测试环节  

1、评委集中,院领导强调教学能力测试要求;宣布分组安排。  

2、测试内容  

1)提问  

评委组针对测试人员提1-2个问题,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说课  

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把握教材和教学大纲、教案编写和板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无生上课),时间约15分钟;  

3、评分  

评委根据测试人员问题回答情况和说课等情况现场评分,工作人员统计并计算每位测试人员的最终成绩(五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  

四、评委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朱道林  

成员:唐晓武、李嗣生、王荣俊、贺加来  

第二组:组长:周泽山  

成员:程师苏、程道凤、裴正峰、范家茂  

五、工作人员安排(负责计时、统分):  

第一组:陈攻、魏海峰第二组:李红雨、何小萍  

韩春霞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场所的服务工作。    

 

注:1、测试人员自选本学期所授课程内容,编写一份一课时的完整教案,复印5份,测试时现场发给评委人手一份;  

2、副高以上人员免于测试;  

3、测试人员分组情况现场公布。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6 5 30  

 

打印责任编辑:陈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