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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6-10-20 13:48  

皖人社秘〔2016〕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资格名称及科目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于5月21、22日举行,下半年于11月12、13日举行。考试级别、资格名称及科目见“2016年上、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资格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名、照片审查与缴费方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半年报名时间为2月29日9:00至4月1日17:00,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至9月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公布的报名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并对由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因违纪尚处于禁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查

考生可在提交报名和照片信息的下一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询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及时重传照片。

(三)网上缴费

凡照片通过审查的考生须按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上半年于4月8日17:00前、下半年于9月9日17:00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支付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0571-95188)。考试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因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全省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区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上半年于5月17日16:00起、下半年于11月8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按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六、注意事项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考生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四)信息处理技术员资格的“应用技术”考试科目为上机考试,其余科目考试均为笔试。笔试上午试题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为主观题,须用黑色、蓝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附件:1.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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